消费一头连着宏观经济,一头连着千家万户,既关系着经济发展,也关系着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6月25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商务厅、省文旅厅、省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深入解读《山西省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据悉,该《实施方案》结合山西实际,按照以增收减负提升消费能力,以高质量供给创造有效需求,以优化消费环境增强消费意愿的思路,因地制宜谋划务实举措,包括需求端的城乡居民增收促进行动、消费能力保障支持行动,供给端的服务消费提质惠民行动、大宗消费更新升级行动、消费品质提升行动,以及外部环境端的消费环境改善提升行动、限制措施清理优化行动等。
促消费+惠民生提升居民收入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此次《实施方案》注重促消费与惠民生相结合。围绕就业、生育、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等民生领域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举措,增加居民收入,减轻居民负担,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提升消费能力、释放消费潜力。如实施就业支持计划,促进重点群体高质量充分就业;三年内组织各类技能培训240万人次以上;持续扩大以工代赈实施规模,在全省重点工程项目和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项目推广以工代赈;为符合条件的生育家庭发放生育补贴;提高奖学金覆盖面和助学金资助标准;提高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调整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提高重点群体专项救助水平等。
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提高居民收入是提升居民消费能力的有效手段。我省将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出台我省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政策措施,挖潜政策性就业岗位,拓宽市场化就业渠道。支持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大规模提升劳动者就业技能,实施“技能照亮前程”职业技能培训行动,广泛开展以就业为导向的订单式、项目制培训,加大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力度。推行“学历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双证模式,推动技能培训评价进校园。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提高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90%自行提高。根据我省经济发展水平、职工平均工资等情况,提高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
保障劳动者工资报酬权益,强化平台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引导其通过工资集体协商,合理设定抽成比例和报酬标准,鼓励支持劳动者通过即时配送、网约出行、代驾货运等新业态实现就业增收。加强工资支付监督检查,持续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动态清零欠薪案件。
促进居民增收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省人社厅将积极协调发改、工信、农业、财政、民政等部门,加快发展高端服务业,强化传统支柱产业优势,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大力推进开发区建设,壮大产业链专业镇,积极发展现代特色农业,促进全社会做大“蛋糕”、创造财富。同时,通过政府政策引导,激发市场活力,推动更多资金资源向民生领域倾斜,多措并举促进城乡居民收入持续增长。
“以旧换新”持续发力显效
今年汽车、家电、手机等数码产品以旧换新活动社会关注度高、消费者参与意愿强。省商务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以来,我省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持续发力显效。截至6月23日,消费品以旧换新参与人数超481.11万人次,实现销售超344.2亿元。1-5月,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191.1亿元,同比增长6.1%,创2023年6月以来最高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5.0%)1.1个百分点。5月当月,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58亿元,同比增长7%,位居全国第11位。消费品以旧换新成为消费增长主要动力,1-5月,汽车、家电和通讯器材类商品同比分别增长5.0%、32.5%和46.9%,拉动全省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增长4.7个百分点;限额以上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32.5%,拉动全省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增长2.7个百分点。
今年我省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突出“加力”和“扩围”两个方面,在补贴标准上,汽车报废更新与去年一致,置换更新执行国家限定最高标准,对置换购买新能源车补贴1.5万元,燃油车补贴1.3万元;家装今年对购买1级能效水效标准的产品享受额外5%的补贴,立减额度达到20%;电动自行车补贴标准由去年的500元提高到600元;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单件销售价格不超过6000元)补贴标准为最终销售价格的15%,每件最高不超过500元。在补贴范围上,除新增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等三类电子产品购新补贴外,家电补贴品类由去年的30类扩充到42类,家装由去年的32类扩充到40类,基本实现了居民日常消费产品的全覆盖。在参与主体选取上,线上销售主体扩充至25家,涵盖了京东、抖音、快手、淘宝、天猫等主要线上平台。在资金审核兑付上,创新审核方式,压缩审核时间,提高资金兑付效率,让真金白银迅速、便捷直达消费者。在活动组织上,发挥“政策+活动”促消费叠加效果,联合其他省直部门开展了多场专项促消费活动,为居民提供“一站式”消费场景,现场氛围浓厚热烈。
下一步,我省将持续加力扩围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不断优化补贴审核流程,提高资金兑付效率,针对消费者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进行细致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同时结合“毕业季”“暑期档”等消费热点组织开展丰富多样的促消费活动,推动全省消费市场企稳回升。
文旅消费潜力持续释放
省文旅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省文旅厅积极落实国家和我省促消费举措,全省文旅消费潜力持续释放。2024年,全省累计接待国内游客4.61亿人次,同比增长26.34%,国内旅游总花费5098.53亿元,同比增长44.43%。山西旅游市场越来越火热,游客也更加乐意为高品质文旅产品买单。
为此,我省将在提振消费方面积极拓展消费场景和载体。紧抓《黑神话:悟空》游戏火爆“出圈”契机,第一时间启动“跟着悟空游山西”活动,以27个游戏取景地为吸引物,以点带面引领带动全域文旅消费持续火爆。以一地为例,今年“五一”期间,隰县小西天景区接待游客同比增长264.46%,门票收入同比增长267.02%。我省将培育一批文旅消费集聚区。高质量建设8家国家级、29家省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和5家国家级、24家省级旅游休闲街区,培育打造10个文旅康养集聚区。太原、运城入选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以太原的钟楼街为例,今年“五一”期间,共接待游客64.4万人次,单日最高接待游客14.4万人次。
我省还计划打造全域全季全龄旅游目的地。在黄河、长城、太行核心品牌基础上,充分发挥三个一号旅游公路“风景传送带”作用,把原本分散的自然景观“串珠成线”,将山西的壮美风光“打包”呈现给游客,使“藏在深闺人未识”的风景成为触手可及的“诗和远方”。高位推动太原、大同、运城3个旅游热点门户城市建设,形成具有地域标识性的文化IP。其他市也亮点频出,比如,朔州广武滑雪场成为国家级滑雪旅游度假地,晋城太行锡崖沟旅游度假区成功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长治红豆峡澳涞山庄入选“中国十大最美山庄”,全省初步形成了以世界文化遗产、优秀历史文化、壮美自然风光为主题的旅游目的地体系。
着力打造消费新业态。创新丰富智慧文旅体验,运用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打造一批沉浸式夜游、展览、演艺等文旅新产品。云冈石窟通过3D打印、VR等新兴技术打造展示传播新场景,恒山景区运用“环幕长卷”等数字技术打造夜游项目,平遥古城推出3D灯光秀、直升机低空旅游等项目,不断提升游客体验感、获得感。同时,大力发展演唱会经济,优化营业性演出审批流程,引进优质演出项目,太原市“歌迷之城”品牌深入人心。大力发展入境旅游。紧抓免签政策放宽优化和春节成功申遗有利契机,举办山西文旅国际推广活动,吸引更多外国游客关注山西、来晋旅游。精准调整国际航线布局,提高入境旅游便利化水平,发布10条入境旅游产品线路,积极开拓国际旅游市场。推出“文物+”“古建+”“悟空+”主题旅游产品,打造文化遗产国际标识,不断提升山西文旅国际吸引力。
我省将主动迎合文旅市场新需求,不断丰富文旅产品新供给,拓展文旅消费新场景,解锁景区游玩新体验,推出阅山河、品美食、寻好物、赏非遗等多样化线路,支持各地打造超高清、沉浸式、互动式演艺新空间和数字展览新空间。培育跨界融合新业态,积极发展冰雪旅游,有序发展红色旅游,深入发展康养旅游,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创新发展研学旅游,加快发展低空旅游。同时,激发夜间文旅新活力,促进夜市、夜游、夜购、夜演等发展,打造夜间旅游新地标。打造文旅营销新热点,线上线下联动,引领带动全域文旅消费持续火爆。继续优化文旅服务新举措,开发更多精品旅游线路,实施标准化设施配套与服务,提升境内外游客游览消费体验和满意度。
优化线上线下消费环境
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我省将继续坚持以“服务民生、护航消费”为宗旨,聚焦突出问题,开展“铁拳”专项执法行动,持续优化全省消费环境。重点在四个方向发力:一是食品非法添加、“幽灵”外卖、劣质燃气具;二是儿童玩具、学生用品;三是电信、电商、旅游等行业的“霸王条款”、消费欺诈、食品违法广告;四是知名品牌和我省重点商标、地理标志的侵权假冒等。
织密消费维权网络,畅通投诉处置通道。扩大消费维权服务站覆盖行业和领域,实现消费者就近投诉、便捷投诉。加强全省消费维权服务站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提高消费纠纷受理和处置工作质效。截至目前,全省共建立消费维权服务站3295家。
此外,我省还将重拳整治网络乱象,净化电商生态。聚焦直播电商行业突出问题,组织开展整治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专项行动,截至5月底,查办不正当竞争案件31件,罚没金额59.51万元。紧盯“双11”、春节等集中促销重要时间节点,常态化召开网络交易平台行政指导会,明确合规经营监管要求。“双随机”抽查省内网络交易平台,加强对平台内经营者身份信息审核,督促省内网络交易平台建立完善协议规则,依法履行信息公示、交易记录保存、知识产权保护等法定义务,优化网络消费环境。
同时,我省将持续深化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和频次,对信用风险低的A类企业,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除投诉举报、大数据监测发现问题、转办交办案件线索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主动实施现场检查,实现“无事不扰”。
来源:山西晚报